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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分則題型破解 2026/1 若彧

產品編號:97862677582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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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分則題型破解 

書號 : 9CC17

編/著者 : 若彧

出版社 : 學稔

出版日期 : 2026-01-31

ISBN : 9786267758229

書系 : 題型破解

版別 : 2版

裝幀 : 平裝 18開 564頁

【本書特色】
一、應有盡有
廣泛蒐集、整理近年來各校法研所以及各類科國家考試題目,包羅萬象!
 
二、百家爭鳴
利用註腳、Tips或是Try again,適時提供不同學說見解、相異思考途徑或是有關判決內容作為參考,亦會補充重要實務見解(最高法院決議、大法庭、憲法法庭),百花齊放!
 
三、由淺入深
每個章節都會從較為簡單、爭點較少的題目開始,循序漸進!
 
 
【作者簡介】
若彧
 
台大法律系畢業
台政北刑法組正取
台大刑法組
律師高考及格
司法官特考及格,刑法71.5分
討厭刑訴、喜歡刑法
不務正業,碩論寫不出來
明年的目標是第一次參加TOPIK,順便考過韓語領隊考試
演唱會門票永遠搶不到,包含2026年1月2日跟3日的BABYMONSTER
 
 
【序】
二版序
 
  안녕하세요 자쿠이쿠입니다(*☉౪ ⊙。)
  筆者其實沒有想到這本書可以改到第二版欸。
  過去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內,刑法條文就有了不少變動。首先,雖然刑法第141條之1在去年6月底才經總統公布,但不久後的10月底,113年度憲判字第9號判決便宣告其因違憲而立即失效。再者,由於近期林秉文、鍾文智 等重金交保的被告棄保潛逃頻傳,今年5月底也通過了第161條之1的棄保潛逃罪以及第172條之1到之3的妨害司法公正罪。最後,對於社會大眾而言,保母虐童案的無期徒刑與18年有期徒刑 似乎過於輕縱,7月底時也針對類似情形增訂第272條之1與修正第286條的部分內容。上述內容,雖然目前尚未見到相關國考或是法研所例題有提到,不過筆者會肩負起這種吃力不討好的Dirty Work ,為各位整理好立法說明或是相關意見的。
  另外,這次的改版並不會刪除原有的題目。不過筆者覺得自己某些字句越看越礙眼,所以會視情形調整它們的用字遣詞以及部分註腳的引用格式,並增加收錄第一版交稿以來的新題目,範圍包含113年司律二試以及114年高普考、司特、調特、司律二試等等。至於引用文獻的部分,許澤天老師的刑分如果有比較新的內容或是不一樣的說法的話,筆者會視情形更改原有註腳;至於王皇玉老師的刑分,筆者也會在這次改版時一併參考,並在有需要時加以引用。
  最後,筆者想要以近期喜歡的一首歌的歌詞為二版序收尾,並送給讀者:
  「たとえ間違っていると理解っても
  (就算認識到現況是錯誤的)
  思い出せ、生きるってなんなのか
  (回想起來,又會思考活著的意義是什麼)
  今を変えたいとそう願うなら
  (這樣渴望著改變當下的話)
  その心で今を行け
  (就懷抱著如此的心態勇往直前吧)」
  其實現在回過頭來想想,準備法研或國考都很累欸,而且台大法學院跟司法官學院都在大安區,算是城市,或許當隻鄉下老鼠會比較好……
 
令和7年10月27日
北大インターナショナルハウス北14条204室


【目錄】
Chapter 1 人格法益
第一節 生命、身體
 
題型 1-1-1:(被教唆人)等價客體錯誤、重傷【109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】
Try again 【105年司特三等第1題】
Try again 【105年地特四等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06年北大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12年北大第1題】
Try again 【113年高考三等司法行政刑法第1題】
題型 1-1-2: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、不純正不作為犯、不純正身分犯【112年高考三級第1題】
題型 1-1-3:違背義務遺棄、不作為殺人未遂【104年司特三等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07年台大B卷第1題】
題型 1-1-4: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、私行拘禁、加重結果犯【102年律師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10年高考三級第4題】
題型 1-1-5:交通事故逃逸【106年政大第1題節錄】
Try again 【103年律師第1題】
Try again 【109年北大第3題】
Try again 【114年司特四等第1題】
題型 1-1-6:墮胎、生母殺嬰、幫助自殺VS.間接殺人、不能安全駕駛、交通事故逃逸【110年政大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13年北大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08年政大第2題】
 
第二節 自由、性自主
 
題型 1-2-1:加重私行拘禁致死【113年中正第1題】
題型 1-2-2:義憤重傷、強制、加重公然侮辱【98年律師第3題】
題型 1-2-3:締約詐欺、強制猥褻【111年司特三等第4題】
題型 1-2-4:私行拘禁行為所剝奪之「自由」、乘機性交VS.強制性交【107年司特三等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10年高考三級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08年司特三等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04年司特四等第2題】
題型 1-2-5:詐術性交、利用權勢性交、誣告【111年司特三等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11年政大第1題節錄】
Try again 【111年高考三等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14年政大第1題節錄】
 
第三節 名譽、隱私
 
題型 1-3-1:妨害文件秘密、加重誹謗【111年司特四等第2題】
題型 1-3-2:誹謗、公然侮辱【99年司特三等第2題】
題型 1-3-3:妨害性隱私、不實性影像、妨害性自主【112年司特三等第1題】
Try again 【114年高考三級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14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】
 
Chapter 2 財產法益 
 
題型 2-1:竊盜、準強盜【110年司特四等第2題】
題型 2-2:轉念強盜、強制性交、形式結合犯(109年司特三等第2題)
Try again 【107年司特三等第2題】
題型 2-3:詐欺VS.竊盜VS.搶奪、「兇器」認定、準強盜【111年司特三等第1題】
題型 2-4:「無故」取得電磁紀錄【107年地特四等第3題】
題型 2-5:詐欺VS.侵占V.S.背信、贓物【99年律師第4題】
題型 2-6:強盜VS.恐嚇取財、擄人勒贖【104年律師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12年高考三級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14年東吳第1題】
Try again 【114年高考三級第1題】
題型 2-7:強盜VS.擄人勒贖、準擄人勒贖、共同正犯相關問題【110年北大第2題】
題型 2-8:賭博、妨害電腦使用、電腦詐欺【111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】
Try again 【111年海巡三等第2題】
題型 2-9:詐欺罪之「交付意思」、詐欺式竊盜、準強盜、建築物之「致令不堪用」【113年政大第2題】
題型 2-10:毀損、竊盜、強制、電腦詐欺、強制性緊急避難【112年台大A卷第1題】
題型 2-11:相續共同正犯、共犯逾越、著手後脫離、重傷、多款加重事由、形式結合犯【113年司律刑事法第1題】
 
Chapter 3 社會法益 
第一節 放火、失火
 
題型 3-1-1:現供人使用【107年身特四等第3題】
題型 3-1-2:現有人所在、互斥要素前提事實錯誤【105年北大第2題】
題型 3-1-3:恐嚇危安、侵入住宅、準放火、殺人未遂【110年司特三等第4題】
題型 3-1-4:侵入建築物、放火、殺人未遂、誣告、詐欺未遂【106年司特三等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01年司特三等第3題】
Try again 【98年退除軍人轉任公務員三等第4題】
題型 3-1-5:因果歷程錯誤、放火、收費設備詐欺【110年司律二試第1題】
Try again 【114年司特三等第1題】
 
第二節 妨害交通安全
 
題型 3-2-1:不能安全駕駛、妨害往來安全【96年地特三等第3題】
Try again 【106年地特三等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13年高考三級第1題】
Try again 【113年司特三等第3題】
題型 3-2-2:妨害交通工具往來、傾覆交通工具【95年司法官第3題】
題型 3-2-3:不能安全駕駛、過失傷害(信賴原則?)、交通事故逃逸【110年台大B卷第2題】
 
第三節 僞造
 
題型 3-3-1: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【113年地特三等第3題】
題型 3-3-2:偽造行使有價證券、詐欺取財【112年北大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09年地特四等第4題】
題型 3-3-3:侵入住居、偽造行使有價證券、偽造印文署押【101年地特三等第2題】
題型 3-3-4:業務登載不實、使公務員登載不實、偽證【105年司法官第1題】
 
第四節 其他
 
題型 3-4-1:囤積農工商物品、空白刑法錯誤【111年高考二級第3題】
題型 3-4-2:公然猥褻【98年律師第3題】
題型 3-4-3:毒化飲食物品、恐嚇取財未遂、詐術損財、流放毒物、不能未遂【109年台大B卷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03年東海第3題】
Try again 【104年身特四等第3題】
Try again 【112年地特三等第2題節錄】
題型 3-4-4:準略誘、竊錄、侵入住居、毀損【113年台大B卷第1題】
Try again 【111年司特三等第3題】
 
Chapter 4 國家法益 
第一節 貪污、濫權
 
題型 4-1-1:民意代表議場外關說與「職務上行為」【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裁定改編】
Try again 【108年普考四等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09年中正第3題】
Try again 【114年高考二級第3題】
題型 4-1-2:故不簽報違建與不作為圖利【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裁定改編】
題型 4-1-3:違背職務收賄、洩漏國防以外秘密、擬制共同正犯【109年司特三等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00年司法官第5題節錄】
Try again 【103年司特四等第3題】
Try again 【103年東吳第3題】
Try again 【104司特四等第1題】
Try again 【105司特四等第2題節錄】
Try again 【108年高考三級第3題節錄】
題型 4-1-4:公務員認定、詐取式賄賂【106年台大B卷第1題節錄】
Try again 【113年地特三等第2題】
題型 4-1-5:不能安全駕駛、職務上行收賄、詐欺式賄賂、結果提前發生之侵入住居、恐嚇得利【111年台大A卷第2題】
 
第二節 妨害司法
 
題型 4-2-1:棄保潛逃【114年司特三等第1題】
題型 4-2-2:湮滅刑事證據、公務員登載不實【107年司特三等第1題】
Try again 【103年地特法制第3題】
題型 4-2-3:誣告、偽證【104年司特三等第4題】
Try again 【97年北大第4題、105年高考三級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08年中原第2題】
題型 4-2-4:(教唆)頂替、(教唆)偽證、(教唆)湮滅刑事證據【108年北大第3題】
Try again 【103年司特三等第3題】
Try again 【110年普考四等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09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】
Try again 【113年高考三級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14年北大第3題】
 
第三節 妨害公權力
 
題型 4-3-1:公務員過失致脫逃【106年地特四等第3題】
Try again 【102年調特三等第1題】
題型 4-3-2:僭行公務員職權、違法搜索、竊盜未遂【99年地特四等第3題】
題型 4-3-3:侮辱公務員、妨害公務、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文書【108年普考第2題】
Try again 【99年普考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02年調特三等第1題】
Try again 【109年司特三等第3題】
 
第四節 妨害投票
 
題型 4-4-1:虛遷戶籍投票【108年高考三級第1題】
Try again 【97年司特三等第1題第2小題】
Try again 【109年台大A卷第2題】
Try again 【112年高考二級第1題】
 
第五節 妨害秩序
 
題型 4-5-1:恐嚇公眾、製作與使用爆裂物、傾覆交通工具【105年律師第2題】
Try again 【95年高大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04年普考第1題】
題型 4-5-2:煽惑他人犯罪【110年台大A卷第2題第3小題】
Try again 【93年北大第4題】
題型 4-5-3:聚眾施強暴脅迫、恐嚇危安、強制未遂【111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】
Try again 【105年高考三級第3題】
Try again 【114年司特三等第4題】
Try again 【113年台大A卷第2題第3小題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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