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託法實務問題與案例
【作 者】 潘秀菊.陳佳聖
【書 號】 5H135RC
【出版社】 元照出版公司
【出 版】 2023/01
【版 次】 3
【ISBN/ISSN】978-957-511-885-3
【定 價】550 元
信託,乃是一種為他人管理財產之制度。信託制度在運作上極富彈性,且深具社會功能,其運用於家庭方面,可保儲財產與照顧遺屬;其運用於社會方面,則可藉公益信託的設立,致力於慈善、學術、科技、宗教等目的之公益事業。除此之外,在商業上也發展出藉由信託制度保護消費者的權益,例如禮券信託、生前契約信託及預售屋之履約保證信託等。
本書之編排係以逐條方式為之,先陳明條文之內容,並就法條之文義為解釋,再就該法條之機關函釋或法院判決,整理出問題之核心,形成案例,復就函釋或判決內容為說明,並予以評析。最後,再臚列出函釋或判決內容涉及其他領域之相關條文內容,以利對照。惟對於未有函釋之條文,則僅以法條之解釋為之。本書希望透過這樣方式的安排,能讓學習者與實務運作者瞭解信託實務所生之爭議內容,及主管機關與法院對該爭議之見解,期有利於未來信託制度之運作與信託商品之開發。
再版序/潘秀菊
第一章 總 則(第1~8條)
第一條 信託之定義/1
第二條 信託之方式/37
第三條 委託人不得變更受益人或終止信託/58
第四條 信託登記之效力/70
第五條 信託行為無效之情形/80
第六條 撤銷詐害債權之信託行為/91
第七條 撤銷權之除斥期間/99
第八條 信託關係之效力/100
第二章 信託財產(第9~16條)
第九條 信託財產範圍/105
第十條 信託財產的非繼承性/113
第十一條 破產財團的排除/117
第十二條 強制執行之禁止/117
第十三條 抵銷之限制/144
第十四條 混同之例外/145
第十五條 管理方法之變更/148
第十六條 聲請法院變更管理方法/149
第三章 受益人(第17~20條)
第十七條 信託利益/151
第十八條 受益人之撤銷權/162
第十九條 撤銷權之除斥期間/169
第二十條 受益權之讓與/169
第四章 受託人(第21~51條)
第二十一條 受託人之限制/174
第二十二條 受託人之注意義務/181
第二十三條 管理不當或違反信託本旨時之處理/207
第二十四條 分別管理及違反時之損害賠償/215
第二十五條 自己處理原則/218
第二十六條 受託人責任/223
第二十七條 違反自己處理原則之效果/223
第二十八條 多數受託人/229
第二十九條 多數受託人之連帶責任/232
第三十條 受託人責任之限制/234
第三十一條 帳冊與信託財產目錄/237
第三十二條 委託人、受益人或利害關係人之閱覽等權利/238
第三十三條 承繼占有之瑕疵/238
第三十四條 受託人不得享有信託利益/239
第三十五條 轉為自有財產之限制及效果/241
第三十六條 受託人之辭任及解任/251
第三十七條 受託人得發行有價證券/256
第三十八條 受託人之報酬/257
第三十九條 稅費之優先性/259
第四十條 信託財產不足清償稅費時之處理/260
第四十一條 拒絕交付信託財產/261
第四十二條 受託人所受損害之補償/262
第四十三條 準用規定/262
第四十四條 前五條權利之補充性/264
第四十五條 受託人任務之終了/265
第四十六條 聲請法院選任受託人/265
第四十七條 受託人變更時信託財產之移轉/266
第四十八條 受託人變更時新受託人承受債務/268
第四十九條 受託人變更時對強制執行之影響/269
第五十條 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之移交義務/272
第五十一條 原受託人之留置權/272
第五章 信託監察人(第52~59條)
第五十二條 聲請法院選任信託監察人/279
第五十三條 信託監察人之限制/284
第五十四條 信託監察人之注意義務/286
第五十五條 信託監察人執行職務之方法/286
第五十六條 信託監察人之報酬請求權/286
第五十七條 信託監察人之辭任/287
第五十八條 信託監察人之解任/288
第五十九條 選任新信託監察人/288
第六章 信託之監督(第60~61條)
第六十條 監督機關/289
第六十一條 受託人不遵從監督之處罰/293
第七章 信託關係之消滅(第62~68條)
第六十二條 信託關係之消滅原因/295
第六十三條 委託人得終止信託/300
第六十四條 委託人及受益人得共同終止信託/313
第六十五條 信託財產歸屬之順序/315
第六十六條 移轉信託財產前信託關係視為存續/321
第六十七條 準用規定/325
第六十八條 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之報告義務/326
第八章 公益信託(第69~85條)
第六十九條 公益信託之定義/329
第七十條 公益信託之設立及受託人之許可/347
第七十一條 以宣言方式成立公益信託/351
第七十二條 公益信託之監督/354
第七十三條 變更信託條款/356
第七十四條 公益信託受託人之辭任/356
第七十五條 公益信託監察人/357
第七十六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限/362
第七十七條 撤銷公益信託或為其他必要處置/364
第七十八條 公益信託之消滅/364
第七十九條 無歸屬權利人之公益信託消滅時信託財產之處理/365
第八十條 受託人之申報義務/368
第八十一條 受託人之申報義務/368
第八十二條 公益信託受託人之處罰/368
第八十三條 使用公益信託之限制/369
第八十四條 公益信託仍適用第二至七章規定/369
第八十五條 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/371
第九章 附 則(第86條)
第八十六條 施行日/3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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